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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9日,當天我們是訂了機票,黃昏飛到塔斯曼尼亞島玩,而我們就順便到機場先還車,再到達機場航空公司的櫃枱作check in,因為我們想將護照拿出來作check in 之用,但我們更發覺我們的護照不在平時放嬁好的袋子裡,我們就急起來,也想不起護照在那裡。

 

當初,我們還以為遺留在之前的租車內,因為我租車的地方是在國際線的機場,而我乘搭的航空公司是『Star Jet』,是在國內線機場,我還要乘搭火車才能到達租車公司,但到了還車的地點,我所租的車已經拿了去作清理,而求助於辦事櫃枱,更得到訊息是找不到,我很失望的回到國內機場和太太會合。

 

大家都很失望,再次也找不到,我也向航空公司查詢並知道,無需要護照也可以上機,因為我們有身份證和駕駛執照就可以,但因為心情不佳,也不想再飛,所以,我們便將行程取消,我更再次到租車公司要求親自檢查那輛車。但得到的訊息,那輛車已經開走了。

 

在搜查護照的中途,我是一直打電話回酒店求助,但也很到一個失望回應,和太太唯有乘火車再回那間酒店,更要求再入住之前所住的房間,希望在房間內找到護照,出現奇蹟。

 

當進入房間的時間,我們就搜索一番,但無結果,突然,吳太大叫,原來護照就在她的背包的底部。其實又不是奇蹟,只是一場誤會,原來,我昨天拿了護照作網上訂房和訂機票,而我就將護照放在吳太的背包內,事前我是沒有告訴吳太,真的是我的錯。

 

我們重新訂機票,訂房和租車,在1月10日重新出發。值得一提的是,這次的烏龍事,損失也不會少,因為到塔島遊,是我們這次主要目標之一,因此,用多了一點點錢也不要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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