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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次澳洲之行,我們有一件事是必做的就是要為兩位女士買澳洲出名的『UGG』,由於我們在墨爾本和雪梨都看不上,所以,我們到了塔斯曼尼亞就看中了兩對,而我們就在塔島買了兩對『UGG』,而兩對鞋都是分別用牌子的布袋放好,而我們就不想將他們放在皮箱內,因此,我們就手持著上飛機。

 

我們這次到塔島都是乘搭『Jet Star』航空公司的航班,而這間航空公司算是廉價航空,所以,行李是要收費的,但他們是有一個寬限的重量,大約是十公斤一個人,在我訂機票的時候,網頁常常都有提醒預早購買『行李』,大約是20澳元20公斤,我們想著,沒有那麼多的東西,那就不買。

 

在去程是沒有問題的,因為我們是一個皮箱加兩個背包,是沒有問題。但回程的時候,當我們踏進機倉的時候,航空服務員帥哥就告知,我們是超了件數,原來,每個人雖然是有限定重量,但是不能超過兩件,而我們的兩對鞋就是這次多了出來的兩件行李,而他更要求我們放下兩件行李,我就問是否需要收費,他答我是不須要,只是要放到行李倉。那我就將皮箱和我的背包交給了他,因為那兩件是最重的。

 

當飛機抵達了雪梨機場,我們便到行李的運輸帶取行李,但等行李出完我們也看不見我們的行李,我們就到航空公司的行李處理部門查詢,原來我們的行李不是隨著這班機到雪梨,由於當時心情壞了,也聽不清楚他們說是要等全日最後的一班機才運到,而他只告訴我,還有兩班航班飛回雪梨。

 

由於我們是中午到達機場,而下一班機會在七時左右到達,所以,我們就不等那班機,乘車先到酒店,到了六時半左右,我便再到機場領回行李,怎知道,我的行李會在晚上九時五十五分才到達雪梨,而那個時候只是七時左右,唯有再回市區和太太晚餐後再到機場。終於在晚上的十時半左右,才領到我想要的行李,原本可以不用那麼急,但我的烏龍之處就,我背包內有所有的證件,電腦等的東西,若果第二天去取的話,遲了或者出什麼問題都沒有補救,可能要再買機票回港。

 

從這次烏龍事的提醒,以後買機票時,不要為了吝嗇一點錢,而不買行李,當發現多了,你就可以將行李寄倉,那就不會出現這樣的現象,還有就是,要問清楚行李是不是同一班機,若果不是,你就不應將重要物品交由寄倉。

 

雖然看在很多朋友眼中這是小事,但當時真的極之影響心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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